内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03 10:38:53 浏览:9872
内控管理制度【热】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内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内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行政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本着“保证质量、节约开支、堵塞漏洞、避免损失、提高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购应当符合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先采购低能耗低污染的货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为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执行部门,须详细进行采购物资的成本核算,有权根据各部门的具体使用情况选择产品的品牌、档次及供货渠道,从而控制产品价位,降低物资成本。
四、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集团及直属全资子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购管理(不包括生产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采购),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二、集团行政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
1、单价在1万元,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执行。
3、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第二章采购方式
第四条集中采购原则上统一到集团指定的采购定点单位实施采购;如果没有集中的采购定点单位,则由各企业行政部与使用单位共同确定专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按采购规定及程序实施采购,分散采购由各企业行政部根据本企业情况组织采购。
第五条行政采购以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主,同时,可根据实际,采取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法。
一、公开招标采购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
四、询价采购是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竞争性价格的采购。
五、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厂家)直接购买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确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准等。
二、谈判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三、参加谈判的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谈判人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七条实行询价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定询价小组成员、价格构成、定标准等。
二、询价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报价供应商名单。
三、询价活动必须公平进行,询价人应要求供应商书面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人确定的中标人是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员对于小额物品的采购,应尽量去正规商场采购,并做到货比三家,严格控制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采购程序
第九条采购计划与申请
一、属行政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拟订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估计价值、供货时间等有关材料,报行政部审核。
二、行政部对申请部门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后,制定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预案。
三、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须经总裁批准方可实施。
四、根据采购计划制作的采购预算表,分别需经行政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五、属于临时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提供按权限签批核准的申购单,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供货时间等有关资料,报行政部办理。
第十条采购实施
一、采购员收到被批复后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立刻开展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询价人员将三家以上候选供应商的品种、规格型号、报价、数量、性能指标等情况整理填写<报价审批表>报行政负责
人,行政部负责人填写采购意见报财务部及主管领导审批。
二、对大宗、贵重、批量性的采购可采取公开竞价、招标、产品订货会等方式进行采购。尽量提高每次采购批量,获得批量折扣,降低采购成本。
三、报价审批获准后,如需签定合同,采购员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法律室审核后须经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及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四、采购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生效后的采购合同交财务部备案,行政部留复印件。采购员按合同付款进度,向财务部申请借款,支付给供应方。
五、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方按时发货。
六、采购员对所有采购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信情况等)应建立一个完整的供应商档案,报行政部备案。
七、采购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办公用品的价格行情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善于收集相关资料,及时采购到质好价廉的物品,建立各类办公用品价格数据库,做为核价的依据。
第十一条验收与结算
一、货到,采购员会同使用部门进行验收,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签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二、如发现货物品种、数量或重量与合同不符,质量经检测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采购员将货物退回供应方,并与供货方就退货、经济补偿、赔偿和罚款事宜进行谈判。
三、采购员对缺货、供货延迟、验收不合格、货款诈骗等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置。
四、验收合格的货物及时运抵仓库,办理移交入库手续,行政部做好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建账工作。
五、采购员持请购单、入库单及有关发票到财务部销帐;财务部作好资产登记入帐工作。
六、实施大额(壹仟元或以上)物品采购原则上以支票形式支付。临时采购或以支票形式支付不便时,需将情况予以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四章采购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部结合采购付款、报销及年度盘点实施监督;审计部结合财务审计或专项内部审计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被检查的'人必须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况,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采购活动中拒绝监督,或招标采取走过场,明招暗送,泄露标底的;
二、与投标者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者公平竞争或干扰招标活动,使招投标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与供货单位相互沟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的吃请、娱乐和旅游等,私自参与供货方组织的活动的;
五、接受供货方的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而不上交的;
六、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款的;
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为以次充好、价高货次、假冒伪劣产品的;
八、利用各种理由把采购款和采购物品化整为零进行采购,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
第十五条行政采购接受各部门的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和检举。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控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x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内控管理制度3
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
组长:校长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内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第八条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第九条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条企业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会计印章管理的要求。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管理。
3、现金收(付)讫章、银行转讫章由出纳员管理。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5、会计人员印章应由本人自行保管使用。
6、会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准交由非责任人使用,不准在空白单证及纸张上用印。
7、会计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单位使用的,须经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并由保管人监督使用。
第十三条票据管理的要求。
1、空白支票等银行票据和其他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保管。
2、发票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发票的盖章、领用备查登记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发票开具人员从指定人员处领用发票后,会计人员进行备查登记。发票存根联应交存会计机构存档。
第三章采购与付款
第十四条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与付款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款项的行为。企业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合理;
2、请购依据应当充分,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3、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商品的验收等应当明确;
4、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等应当明确。
第十六条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请购与审批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4、采购、验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
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需求和库存情况做出商品申购计划,填写物品申购单,报值班领导审核,上交仓库主管审批,仓库主管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及各部门总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制定具体的询价方案,编制询价文件,通过收集信息来确定被询价供应商的名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优惠条件确定二至三名候选供应商,将供应商名单上报,按审批后的意见确定最终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购回商品交仓库管理员验收,仓库管理员凭采购单及销货清单清点货物,填写入库单。采购部根据入库单及收到的发票填写付款申请,财务中心依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对付款申请复核后,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同意付款。
第二十条由于质量或规格不符等原因要退换货的,仓储部门需对符合
退、换货条件的商品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退换货的记录,记录退换货的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购货日期、供应商、批准人等。如需退货,采购部门应向财务中心确认是否已部分或全部付款,若已付款,由财务中心尽快联系供应商收回货款。对换回货物严格按照购进货物验收、入库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存货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
第二十二条存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存货的验收、领用、盘点及处臵的控制流程清晰;
2、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三条仓储部门仓库管理员要对预备入库的商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测,审核送(收)货单,并与实物一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采购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由供应商直接运抵现场使用的货品:公司采购、仓储及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生成入库单和领用单,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确认,领用单交领用部门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仓储部门必须设置存货明细账,仓库管理员根据存货入库单,详细登记存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金额等。财务中心审核采购合同、入库单及采购发票等单据是否准确、真实,经审核无误后按相关会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中心每月对仓库管理员存货明细账进行稽核确认。
第二十五条存货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应按存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领用单(一联仓库自存、一联领用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领用人员需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仓库管理员按领用单登记存货明细账。
第二十六条公司仓储部门每月按存货的品种进行抽盘,每季进行全面盘点一次,填写盘点表,并与财务中心账表数据核对,对盘点差异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按相关规定上报,仓储部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财务中心按公司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正确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至少每年根据仓储部门及采购部门等提供的资料进行存货跌价准备分析,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及处臵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
3、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臵等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条对一般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待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采购;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购单、送货单及发票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直拨单将固定资产交付给申购部门。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情况提出维修计划,由维修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实施;使用部门确定哪些固定资产需办理保险,按确定的结果报批,根据批准后的意见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中心会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填写盘点表,与财务账表核对,同时需确认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对盘点的盈亏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理的证据及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内控管理制度5
负责组织公司经济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及经济指标考核工作。
负责提供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主要财务指标,每月进行对标分析。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各种产品日常效益测算。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资金周计划、月计划及月计划执行情况。
内控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医院采购工作,建立规范、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强化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质量,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青岛市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平度市公立机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市财政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知为准。
大型医用设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医院采购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二种形式。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医院党支部会负责研究确定医院采购活动有关规章制度、重大决策、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方式变更、大额资金自行采购项目及不具有竞争性或情况特殊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实行“统一领导、分类负责、归口管理”,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监管小组。
(一)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审批。
(二)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三)医院物资采购科室包括:设备信息科、总务科、办公室、护理部、药剂科。
物资采购科室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材料的质量、固定资产的调配和物资材料出入库的审批。医疗设备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设备信息科;非医疗设备及耗材的主管部门是总务科;办公用品的主管部门是办公室;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第八条采购科室职责
(一)负责主管物资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负责提报采购预算、采购计划,负责编报项目绩效
(三)负责提报分散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提出采购方式选择意见,参与编制、审核、论证并确认采购文件;
(四)负责自行采购及网上超市项目供应商的选择及比选,提出或确定供应商的选择意见;
(五)负责采购合同签订、验收、采购档案材料的保等;
(六)按合同约定申请付款;
(七)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备案;
(八)负责采购项目资产按规定流程办理登记;
(九)负责对因采购需求等原因引发的询问、质疑或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十)其他应负担的工作。
第九条财务科职责
(一)组织完成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编报;
(二)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网上采购流程办理;
(三)负责采购项目付款资料复核并按规定办理付款;
(四)其他应负担的工作。
第三章采购前期工作
第十条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主管采购科室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经科室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财务科汇总,形成医院政府采购预算,由财务科提报市卫健局。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计划编报。采购科室根据已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科复核,由财务科提报市卫健局。
第十二条提出采购需求。采购科室根据采购项目拟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提出采购需求,提交院支部会或院务会研究批准后实施。采购需求内容应当包括拟采购物品和服务的种类、数量、技术规格、技术要求、服务期限等,涉及软件开发项目还需提供预计工作量等。
第十三条选择代理机构。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由采购小组根据代理机构服务质量高低、执业能力强弱等因素,集体研究从市财政局代理机构年终考核名单中优良等次以上的机构中推荐1家代理机构。
第四章分散及网上超市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四条我市无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实行分散采购和网上超市采购,分散采购通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知为准。
第十五条分散采购可以分为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分散采购程序
(一)采购科室提出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选择意见;
(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由采购科室提出采购方式变更申请,提交院支部会研究后,需单一来源采购的经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专家论证;论证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采购科室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采购文件进行完善并确认;
(五)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公告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采购科室办理合同签订、项目验收、采购档案材料的保管等事项。
第十七条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分为网上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和二次竞价四种采购方式。
(一)网上直购。采购科室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服务评价因素,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按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未选择最低价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二)网上竞价。采购科室根据业务需求创建网上竞价项目,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在满足竞价商品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等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未选择最低价供应商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三)定点采购。采购科室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服务评价因素,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初定供应商,报科室分管领导审批。网上公布的优惠折扣率为供应商必须履行的折扣率,允许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谈判协商。
(四)二次竞价。采购科室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3家以上有意向参加二次竞价的供应商,并提出采购需求和评审指标,由监督监察科监督采购处室组织二次竞价,根据二次竞价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自行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下项目及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特殊项目由医院自行参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第十九条自行采购程序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科室牵头成立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以下程序采购。
(一)采购小组根据采购需要,制订技术参数,设置控制价、制定采购文书。医院采用发布公告征集或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邀请或选取3位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
(二)通过评审,选出成交供应商,在医院发布成交公告,通知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医院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三)采购信息、流程、结果应当在医院进行院务公开。医院组织职工代表和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四)以上采购程序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特定媒体广告公告、培训等不具有竞争性或情况特殊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科室提出采购需求及初步确定的供应商等方案,由采购科室或牵头科室提交医院支部会研究确
第六章采购合同签订与备案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订。采购科室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需市司法局按程序审核,20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需经单位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审查,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签订。
第二十二条合同备案。采购科室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财务科进行合同公开备案。
第二十三条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签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七章项目验收与资金支付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采购科室负责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原则上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小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运行情况等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需在验收意见上签字。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采购项目特殊或专业性比较强的,由采购科室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一同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形成验收报告。
第二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验收。
第二十六条资产登记。财务科应及时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属于固定资产的项目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属于软件开发等涉及无形资产的项目列入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资金支付。采购科室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资金支付管理规定,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办理资金支付等事项。办理资金支付需向财务科提供供应商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采购资料。
第八章采购档案保管
第二十八条采购档案保管。采购科室负责采购资料(包括音视频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采购档案的保存期限应自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采购档案包括院支部会或办公会研究意见、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专家、响应供应商、评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文本、验收报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网上超市、自行采购供应商比选等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九章采购监督
第二十九条医院成立物资采购监管小组,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医院工会组织相关科室,采取集中监督随机抽查方式,对医院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二)政府采购审核或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抽取及采购文件论证情况;
(五)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医院应当接受市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采购活动发现疑点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等,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控管理制度7
一、企业资产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
企业在内控管理中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选择缩减人力开支,在岗位设置上实施一个或几个保管人员同时管理和维护多个设备。保管人员一般也只是监督和管理设备的完整性,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由于其缺乏足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无法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正因为如此,很多企业的一些设备往往不能正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对自身拥有的资产掌握不够,有时候甚至还没有对资产进行盘点,就不知资产的去处。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企业内部管理成本缩减存在漏洞直接相关。
二、企业资产内控管理的制度建设
(一)明确企业资产内控管理程序
企业资产的内控管理工作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做好资产金额的预算工作,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购建。在整个购建工作完成之后,验收部门还要再次检测资产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使用资产时,企业要注意维护资产,安装企业会计制度来进行折旧计提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对资产使用情况要进行详细的记录,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领导对盘点结果要进行及时的批复与处理。企业要建立健全资产处置制度,确保实际资产与账务记录情况相符,杜绝谋取私利现象的出现。
(二)构建完善的内控管理环境
企业资产内控管理需要在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下进行,企业领导要注重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构建财务部门、验收部门、采购部门等多个机构,确保每个机构明确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各个机构的作用。各个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互相邦之,管理人员根据相关内控管理准则开展各项工作。企业对资产内控管理的相关岗位的管理规则应当进行详细的制定,明确各关键岗位的内容,例如不同岗位的选聘标准、工作人员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不同岗位的`职责和道德标准以及关键岗位的概念与范围等。此外,企业领导还要注意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意识,严格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分析企业存在的风险,并作出相应对策来控制风险。
(三)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
企业在进行资产内控管理时,应当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将企业的资产管理细则进行下传,财务人员要做好财务记录工作,领导应严格审核各项财务记录状况,确保企业资产状况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在财务信息中,对内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企业要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人员的结构,提升内部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得人尽其用,确保每位管理人员都能够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规范的内部监管制度来提高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弥补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发展目标是在经营管理中获取最大效益。而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企业资产内控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在企业资产内控管理中,相关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不断总结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漏洞、补救漏洞,避免出现较大的损失。通过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久发展。
内控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效防范和管控内部运营风险,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促进公立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其他部门举办的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合法合规、风险可控、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目标,医院内部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是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总称。
第四条医院